一、个人申请条件
1、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:
本科及以上学历+双证+重点机构(如高新技术企业)+2年2倍社保;
硕士学历+双证+重点机构+1年2倍社保;
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+重点机构+2年2倍社保。
2、高层次人才:
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可直接落户(需缴纳1-3个月2倍社保);
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人员可直接落户。
3、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:
企业高管或科技人才,近3年累计36个月3倍社保且个税累计100万以上。
4、高技能人才及特殊人才:
获得中华技能大奖、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,或本市航运、文化、体育、传统医学等领域的专门人才。
二、单位资质要求
企业需在上海市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正常运营且依法纳税。
单位需被认定为“重点机构”,如高新技术企业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单位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、贸易型总部,或临港、张江等重点区域的白名单企业。